最近,税务干部因玩忽职守的渎职犯罪而被起诉的案例屡屡发生,引起税务干部队伍内部以及财税学界人士的广泛关注。笔者通过“北大法宝”法律数据库(http://www.pkulaw.cn),对2010年以来的税务干部玩忽职守犯罪进行了检索,并对这些数据做了粗浅的归纳和分析,就其中的一些共性和大家都关注的问题发表笔者个人的看法,也欢迎有兴趣的同行和学者一起研究。
首先,就数据库选择做个说明上,本来应该用官方权威的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(http://www.court.gov.cn/wenshu.html)进行检索,但该网检索功能确实有待完善,经常出现输入关键字得不出结果的情况,只能退而求其次,用当今许多高校和律所都在使用的“北大法宝”了。而本文统计数据均为笔者手工统计录入,不排除存在错漏之处,欢迎大家批评指正。
本人在“北大法宝”司法案例数据库中以“税务 玩忽职守”进行全文检索,结果共有742条,经人工筛选后符合税务人员玩忽职守罪条件,并在2010-2015年范围内的共有176条。文中所提年份均为案件审结日期。
以发生年份来看:
2010 |
11 |
2011 |
16 |
2012 |
10 |
2013 |
25 |
2014 |
76 |
2015 |
38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