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率——税法的核心和灵魂
税率形式 |
含义 |
具体形式及适用税种 |
特点 |
比例税率 |
同一课税对象或税目,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个比例征税。 |
1.产品比例税率(如增值税、消费税) 2.行业比例税率(如营业税) 3.地区差别比例税率(如城市维护建设税) 4.幅度比例税率(如营业税娱乐业税率) |
优点:容易设计、计算简便 缺点:有悖公平原则 |
定额税率 |
按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。 |
1.单一定额税率 2.差别定额税率 ①地区差别(如资源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车船税、耕地占用税等) ②分类分项 |
不受价值量变化影响,适用价格稳定、质量品种规格单一的大宗产品。但价格总趋势上升会使产品税负呈累退性。 |
累进税率(见注释) |
课税对象按数额(或相对率)大小分成若干等级,不同等级适用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。 |
1.超额累进税率 (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) 2.超率累进税率(如土地增值税) 3.全额累进税率、全率累进税率 4.超倍累进税率: 计税依据为绝对数时=超额累进税率 计税依据为相对数时=超率累计税率 |
常用于收益课税,可有效调节收入,正确处理税收纵向公平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