讲“营改增”课程的时候,我曾经讲过一个采购比价的原则。简单地说,如果从一般纳税人处买材料,价税合计总共支出100元,获取17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;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处买同样材料,价税合计总共支出86.8元,获得3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;两种情况企业的利润应该是一样的。所以,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料,必须按照一般纳税人的86.8折去计算,价格才合适。(该计算过程,见下方附录)
上述计算,既考虑了增值税对企业成本的影响,也考虑了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对企业利润的影响;同时,也倡导了这样一个理念:增值税筹划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少交增值税,而是为了多获得利润。
理论计算总是很完美的,但实际操作往往难以奏效。有的业务人员就问我,有没有更简单的办法?我就偷偷告诉他,实行增值税后必须要要专用发票,然后按照不含税价格作比较,谁的价格低就买谁的。当然,这么算不如采购比价准确。但生活中哪有那么多“准确”的事情?你买菜,能买到最便宜的菜吗?你买衣服能买到性价比最高的吗?企业不算计,可能管不好;但如果总在算计,可能也不见得好。
就像我和粉丝之间的关系,有人天天提问,事无巨细,逢事必问;有人天天打赏,不问出处,逢文必赏;有人贴贴点赞,无论何时,遇贴便赞;有人见书必买,不管内容,哪本都买。。。
的确,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,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!
附录——营改增后的采购比价平衡点
由于营业税与销售有关,而与采购无关。采购总支出就是成本,所以营业税阶段的采购策略就是“谁的售价低就买谁的货”。不过实行增值税制之后,就不一样了。增值税制下,我们的采购支出,将会被分为不含税采购成本和进项税额,因此,在采购总支出一定的情况下,能不能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?拿到了多少进项税额?都直接影响到企业增值税负的高低,进而影响到企业的采购成本,最终影响到企业利润的多少。
刚接触增值税,容易产生的误区是仅关注增值税的多少,仅关注税负。其实我们应该关心的是营改增后的“利润”,而不是“税负”。因为税负是销项减进项算出来的,进项你给了上家,销项你从下家那要过来了,差额交上去就是了,它压根就是“体外运行”的。所以只要能从下游企业要来足够的销项,就行了。把重点放在营改增后的“利润”指标上吧。
话题再回来,比如从不同的材料供应商处采购,取得的进项税额不一样,不仅会导致增值税负不同,也会导致采购成本差异,以及附加税费不同。既然“利润”才是我们的目标,那我们找一下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比价的利润平衡点。
假设一般纳税人(税率17%)含税售价X,附加税费率为10%(含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),影响利润的因素有“增加的采购成本X/1.17”、“少缴的附加税及附加0.1*0.17*X/1.17”;假设小规模纳税人(征收率3%)含税售价Y,附加税费率为10%(含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),影响利润的因素有“增加的采购成本Y/1.03”、“少缴的附加税及附加0.1*0.03*Y/1.03”。令成本因素相等,找出它们平衡点的比价:
X/1.17-0.1*0.17*X/1.17=Y/1.03-0.1*0.03*Y/1.03
Y/X=0.86798
没发票的情况下,会导致多交企业所得税,需要考虑。
以此类推,从一般纳税人(11%、6%)采购时的比价也可以计算出来。
材料采购策略比价表

取得发票类型 |
采购价税合计比例 |
使用说明 |
增值税专用发票17% |
100% |
|
增值税专用发票3% |
86.80% |
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并取得3%专票,价税合计最多只能占一般纳税人价税合计价格的86.80% |
增值税普通发票 |
84.02% |
不能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价税合计最多只能占一般纳税人价税合计价格的84.02% |
无发票 |
63.01% |
不能取得的增值税发票,价税合计最多只能占一般纳税人价税合计价格的63.01% |